为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现对我镇国有资产进行招租,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的资产共包含四处房屋,均坐落于**市**区,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
现状 |
| 名郡小区53栋105单元 |
住宅 |
39.58 |
毛胚状态,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家具家电 |
| 进步里新村404单元 |
住宅 |
33 |
毛胚状态,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家具家电 |
| 进步里新村704单元 |
住宅 |
33 |
毛胚状态,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家具家电 |
| 进步里新村一层附属间 |
商业 |
133.82 |
毛胚状态,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家具家电 |
以上房屋均为钢混结构,维护保养状况较好,现处于闲置状态,且无抵押、无租赁纠纷,按现状交付。
二、租赁要求
1.租赁期限为2年,待合同期满后重新公开招租,原承租方在同等竞价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租的租金底价依据**嘉****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确定。租赁期限内租金保持不变。租金按季度支付并于每季度期初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并于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各标的参考月租金底价如下:
(1)名郡小区53栋105单元:人民币990元/月(即25元/平方米﹒月)。
(2)进步里新村404单元:人民币330元/月(即10元/平方米﹒月)。
(3)进步里新村704单元:人民币320元/月(即9.7元/平方米﹒月)。
(4)进步里新村一层附属间:人民币803元/月(即6元/平方米﹒月)。
3.费用承担
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日常使用下自然损坏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等与房屋使用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4.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履行租赁合同的能力。
(3)无失信记录,商业征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房屋使用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承租方必须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承重墙体及外立面;需内部装修或改造的,须提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方案,经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关手续(如有)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金逾期60日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固定装修附着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墙体、地面等固**构,须保证资产完好,出租方不给予赔偿或补偿。
(5)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方式
1.房屋信息查阅:意愿承租方可登录**区国有资产运营平台https://www.****.com查看本次招租房屋的详细信息,并可在公告期内联系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房屋现状后再行报名。
2.报名及报价方式:有意愿承租者,请明确意向承租的房屋及愿意承租的价格,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标书代写
3.咨询方式:如有疑问,可咨询联系人:翁凌森,联系电话:15******780。
4.招租原则:本次招租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5.竞租人须在报名时支付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竞得者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者支付的竞租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