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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319号)、《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6〕18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324号)文件精神,中央及省级第一次下达202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补助阶段为2025年1月-9月,中央第二次下达资金补助阶段为2025年1月-12月。同时经与市级请示,省级不再下达202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省级资金同样按2025年1月-12月病死猪无害化统计数据进行资金分配拨付。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现对2025年1月-12月中央、省级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进行重新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处理厂补助金额为54.16838万元、暂存点补助金额为3.334855万元,发放补助资金共计57.503235万元。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18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访向****反映。
联系电话:0356-****553,邮箱****@163.com。
附件:
1.**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明细表(暂存点2025.1-2025.12)
2.**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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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