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2026年飞灰**化利用处置服务(二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2026年飞灰**化利用处置服务、 3,000吨、 预算金额 3,3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具有强制性、不可中断性;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18,属严控危险废物,必须规范清运、闭环处置,不得擅自贮存、转移、处置。若处置中断,将导致:飞灰堆存,存在环境安全、环保督察、舆情风险;焚烧厂无法正常运行,影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资质唯一拟定供应商****是本行政区域内唯一同时具备以下全部资质的单位: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包含:HW18,772-002-18,收集、贮存、利用;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安全与监管要求唯一:为严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环境部门要求飞灰优先就近处置、鼓励**化利用。 4、跨省转移成本高昂且需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流程长、不确定性高,无法保障飞灰即时、连续、稳定处置,不符合环保应急保障要求。 综合结论:综合法律法规、唯一性、安全性、就近处置原则,建议由****实施,以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名称: ****
地址: **省****社区思安路
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9日
无
联系人: 李雯雯
联系地址: **县**镇****段92号
联系电话: 139****9220
2.财政部门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地址: **县岳城街道杨家湾路253号
联系电话: 028-****53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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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