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育综合大楼电动汽车充电桩
项目询价通知
各单位:
根据《****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智慧教育综合大楼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报校领导批准同意实施,后勤基建处根据要求对该项目采取项目询价形式确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5台7KW交流充电桩、2台30KW直流充电桩设备供货、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验收交付;配套7具水基灭火器和7套防水罩采购安装;充电桩智能收费管理系统部署、后台调试、账户对接、扫码支付功能开通、校园专用收款账户绑定、系统终身基础运维等全部内容(注:充电桩电源线由智慧教育综合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方提供安装到位)。
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工艺、系统功能须完全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教育系统、电力安全施工规范。
2.充电桩设备要求:设备全新正品、无翻新,具备3C认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兼容主流新能源车型,运行稳定、过载、短路、漏电、防雷、防浪涌保护功能齐全,适配校园长期高频使用场景。
3.收费系统核心要求:搭建专属校园充电收费管理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自助充电、按需计费、自动结算;所有充电产生的费用直接自动归集、进入学校指定专用账户,供应商不得截留、代收、分成资金,系统后台可实时查看充电数据、消费明细、设备运行状态,支持数据导出、台账统计,适配学校财务对账管理。
4.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或工程建设相关活动(以询价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
四、询价费用及付款方式:
1、询价上限值39971.02元(完成本次询价项目的所有内容含税总价)。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支付80%、办理结算并完成资料归档后,按学校财务制度办理付款流程,验收合格付95%,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5%尾款。
五、询价原则:该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单位(经评审后的合理最低价),我校不解释经询价后未确定单位的原因。
六、项目询价时间:该项目定于2026年8月13日上午9:30在逸夫楼B407会议室进行,望各参加项目询价的单位准时参加,过时不予受理。
七、递交询价项目文件内容:
1、加盖公司印章的资质等级复印件。
2、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表。
3、投标文件必须封口,并加盖骑缝章。标书代写
后勤基建处
2026年8月10日
| 表E.2.1-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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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智慧教育综合大楼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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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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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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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030****16004 |
充电桩 |
1.名称:交流充电桩:7KW;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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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030****16005 |
充电桩 |
1.名称:直流充电桩:30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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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030****13001 |
灭火器 |
水基灭火器 |
具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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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030****17004 |
防水罩 |
套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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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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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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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不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列项的措施项目费,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列项的措施项目费见表 E.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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