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为爱达(******公司,公司成立于2012年,为日本爱信AW****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开发区****路27号。
为响应《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化”要求,****于原有厂区内投资218万元建设“****清洗废水、切削油泥减量化项目(即本次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于2026年2月委托****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6年4月13日****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意见(津开环评书〔2026〕8号)。本项目新增切屑压块处理系统一套,在原有齿研油循环装置切削油回收基础上对厂内废切削油泥进行进一步压块处理,通过压缩将切削油泥中切削油挤出,回收切削油回用于生产,可增加16%切削油回收率,切削油回用量约11.2t/a,相应减少16%危险废物处置量;新增废液处理低温蒸发系统一套,对厂内原有清洗废水及水性切削液进行蒸发减量化,可实现清洗废水及水性切削液削减量360t/a,可减少90%清洗废水、废水性切削液处置量。
该项目于2026年4月13日开工建设,2026年4月17日建成并进入调试运行,针对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28日完成了排污变更登记,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于2026年6月29****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20116-KF-2026-111-L)。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项目环保验收。因此****组织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环保负责人与本次验收的监测协作单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于2026年4月30日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确认本项目已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建设阶段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华测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16日、7月13日依据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现结合项目环评资料、实际建设情况及检测数据,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整体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