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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境局****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 | **县开安镇许马三家村 | **** | **省中环****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县开安镇许马三家村(302国道618公里路西),租用******公司现有工业仓储厂区,占地面积27267.30㎡,不新增建设用地。厂区现有300t/d烘干塔、库房、热风房、办公楼、粮囤等建构筑物全部利旧,**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配套布袋除尘 + 低氮燃烧系统、15m高DA001 排气筒。项目主营玉米烘干收储,年烘干湿玉米30000吨,成品含水率≤14%,年运营120天,单班生产。项目总投资7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占比2.67%,施工工期2个月,目前未开工建设。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 复审:邢雨哲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