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印发**省光伏、风电**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采用综合评价方式,依法依规优选确定**州服务特定电源两**混合式抽蓄配套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法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申报。
一、工作依据
按照《****委员会 ****能源局关于印发〈****马它玛(1号地块)等5个光伏发电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评估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函〔2026〕307号)文件要求,通过市场化优选方式,组织实施服务特定电源两**混合式抽蓄配套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法人优选。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5个光伏场址组成,总装机规模300万千瓦(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三、企业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上午9:00至17:3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优选并符合要求的企业,请按时到****504办公室(地址:**州**市炉城镇**路136号)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文件(格式、内容详见附件2);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集中审查申报企业资格,审查结果3天内反馈申报企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企业可单独申报,也可组成联合体申报。申报主体(联合体成员****集团公司****公司)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以联合体参与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权利义务后方可申报。
2.资质要求。申报主体(联合体企业牵头单位)或须具备清洁能源开发资质,在国****电站装机规模不低于50万千瓦。
3.资产要求。申****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须达到2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须达到10亿元人民币;联合体企业牵头单位总资产须达到1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须达到8亿元人民币。
4.申报主体需以法人身份参与申报。****公司参与申报的,仅能授权1家,授权超过1****公司的,****集团申报资格。对不同投资主体****集团的认定,以《公司法》对“控股股东”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为依据。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申报。
6.申报主体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有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系统(https://www.****.cn)中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省、**州列入“黑名单”企业。
7.申报主体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
8.申报主体在**州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中未按要求达到建设时序进度或未按当时光伏项目申报材料承诺事项履约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任一成员企业存在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政府开具履约证明)。
9.申报主体不足3家,暂停项目法人优选工作。
10.申报保证金。报名资格通过审查的申报主体,需以现金方式缴纳申报保证金,申报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现金。优选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各申报主体。
户 名:**藏族****委员会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银行****公司
账 号:900********042311
五、优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7:00
2.获取方式:携带资格审查结果通知****银行回执单,到****510办公室(地址:**州**市炉城镇**路136号)现场领取《优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资料(自备U盘)。通过资格审查但逾时未报到领取《优选通知书》的,视作自动放弃项目申报。
六、优选评审
优选评审具体有关事宜以《优选通知书》为准。
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33****7953
附件:1.项目概况
2.报名申请建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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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