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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小学****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小学****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2442
邮政编码:528315 联系地址:**市****中心D栋7楼
2.****人事股,联系电话:0757-****6126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3号
附件:2025年****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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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