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林镇石沟村老村部对外出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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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黑林镇石沟村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2026-08-12
交易品种: 其他
交易方式: 出租
交易底价: 10000.00元/年
联系方式: 郑杜娟(151****7790)
报名时间: 2026-08-12 09:00 至 2026-08-18 17:00
报名地点: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08-18 17:00 标书代写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黑林镇 村(社区) 石沟村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6-08-11
是否续租
项目描述 石沟村老村部当前处于闲置状态,现拟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整体现状公开对外招商出租使用权。该建筑位于东石沟村村南,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租金底价10000元/年;租赁年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8月31日;交款方式:一年一交,中标方中标后需缴纳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如无履约纠纷并如期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甲方在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租赁用途:承租方必须依法开展合规经营,严禁从事污染环境及国家禁止的生产加工项目。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房屋及院落日常维护、安保防盗、卫生保洁与消防安全,承担全部安全主体责任;期间产生的水电、网络、卫生、经营税费、消防检测、维修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租期结束前结清所有欠费。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需局部修缮或简易装修,需提前书面报备甲方并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新增的装修、搭建、设备设施,租赁期满无偿归村集体所有,或乙方无条件拆除、清理场地、恢复原貌,不得索要任何补偿。逾期未清理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置,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补充说明 --
项目审查表 审查表1.jpg审查表2.jpg审查表3.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会议记录1.jpg会议记录2.jpg会议记录3.jpg会议记录4.jpg会议记录5.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市**区黑林镇石沟村集体经济组织
经营权人 --
权属类型 集体
权证年限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6-08-12 09:00至2026-08-18 17:00
报名地点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8-18 17:00
交易时间 2026-08-19 09:00
交易地点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上交易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5年0月
标段描述 石沟村老村部当前处于闲置状态,现拟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整体现状公开对外招商出租使用权。该建筑位于东石沟村村南,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租金底价10000元/年;租赁年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8月31日;交款方式:一年一交,中标方中标后需缴纳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如无履约纠纷并如期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甲方在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租赁用途:承租方必须依法开展合规经营,严禁从事污染环境及国家禁止的生产加工项目。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房屋及院落日常维护、安保防盗、卫生保洁与消防安全,承担全部安全主体责任;期间产生的水电、网络、卫生、经营税费、消防检测、维修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租期结束前结清所有欠费。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需局部修缮或简易装修,需提前书面报备甲方并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新增的装修、搭建、设备设施,租赁期满无偿归村集体所有,或乙方无条件拆除、清理场地、恢复原貌,不得索要任何补偿。逾期未清理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置,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5000.00
交易底价 10000.00元/年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补充说明 --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市**区黑林镇石沟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 周文臣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评估信息
附件(1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2
招标公告
黑林镇石沟村老村部对外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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