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江语睿境城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
地址:**市秀水北路6号**经典项目1#写字楼11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75-****188
四、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项目负责人:覃俊霖、宁桂先
电话:0775-****131、****161
五、公共**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交易中心
六、监督部门及电话:**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 0775-****015
七、发布媒介:本次澄清公告(一)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公共**交易平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1.因系统显示问题,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2.2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或 □/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因系统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计划工期”中应勾选“R设计周期”及“R施工工期”。
3.因**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中的《**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优化调整,本项目在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新增【资格审查其他材料】及【资信业绩其他材料】节点,各投标人如有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及其他资信业绩材料的可上传至相对应节点。标书代写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计划工期”中“计划开始工作日期”更正为“2026年9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更正为“2030年12月10日”。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三、时间要求”中:
(1)“开始工作时间”更正为“预计2026年9月11日(以合同为准)”;
(2)“设计完成时间”更正为“预计2026年10月30日(以合同为准)”;
(3)“竣工时间”更正为“预计2030年12月10日(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6.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8月28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2026年8月12日
附件:江语睿境城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001]江语睿境城项目EPC工程总承包.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