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三大桥、莲城大桥等6座城市桥梁局部整修项目(第三次)-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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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12 |
| 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8-13 09:00:00 |
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8-13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7-29 09: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8-03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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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三大桥、莲城大桥等6座城市桥梁局部整修项目(第三次)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三大桥、莲城大桥等6座城市桥梁局部整修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结算审定金额的 3% ; (2)结算审定金额的 3% 的工程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2、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雨****开发区北二环路6号 联 系 人:刘准 电 话:137****0695 传 真:/ 电子邮件:****@foxmail.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岚园路4****中心A座20楼1004-1005****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玲(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伟、聂毅(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37****5162 传 真:0731-****0408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辖区﹒****建设局 地 址:**省**市**区**大道168号 电 话:0731-****2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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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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