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华中地区分支机构门头灯箱招牌制作项目(含零星改造、5年质保)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招标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江证券华中地区分支机构门头灯箱招牌制作项目(含零星改造、5年质保)
(二)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上述金额为项目最高预算控制金额,不代表招标人承诺实际采购金额;实际采购数量根据各分支机构实际需求确定。招标人不保证最低采购数量。
2.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500元/平方米
注:投标人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上述对应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 10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广告业务、标志标牌制作、广告安装等相关范围。
(二)近三年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全事故、无重大质量纠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近三年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万元及以上的同类灯箱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近三年为灯箱安装团队人员投保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单证明1份(非个人对个人的投保);
(四)须提供至少 1 名高处作业人员、1 名电工作业人员、1 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允许同一人多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清晰扫描件。
请授权代表将上述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于2026年8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huangchong@cjsc.****.cn、zhangrui@cjsc.****.cn,邮件注明联系电话。招标人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与灯箱样品于2026年8月26日12:00前送至:**市**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投标文件封皮须注明项目全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逾期送达的文件一律拒收。样品要求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地址:**市**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联系人:黄翀
电话:027-****9586;186****8989
本招标文件由****负责解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最终结果拥有决定权,相关决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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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
2026年8月12日
附件:灯箱样品制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