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西南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邺城小区及地质街小区)B标施工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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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西南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小区及地质街小区)B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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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西南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小区及地质街小区)B标施工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区西南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小区及地质街小区)B标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1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8月24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问:1、(P61)关于p.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佛人社规[2022]4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文件若有更新,以最新发布文件的要求执行),工资保证金可采用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现金存缴的方式缴纳。建议修改为:p.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佛人社规[2022]4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文件若有更新,以最新发布文件的要求执行),工资保证金可采用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现金存缴的方式缴纳。修改理由: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佛社规[2022]4 号)》补充工资保证金方式。 2、(P61)关于(5)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工人工资支付周期不能超过 1 个月。如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支付工程进度当月或工程进度截止前所需工资表工资费用的,由中标人垫付。建议修改为:(5)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工人工资支付周期不能超过 1 个月。如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支付工程进度当月或工程进度截止前所需工资表工资费用的,由中标人垫付,该部分金额在发包方下次支付工程款时,应将当期应付款的工人工资部分进行对应扣除,并转至中标人指定账户。修改理由:避免工人工资专户资金沉淀。 3、(P67)关于3.7履约担保。(P79)关于12.2.2 预付款担保。建议修改为:新增: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履约/预付款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履约/预付款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修改理由:明确续期保费承担方。 4、(P87)关于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 15 日内,……。建议修改为: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修改理由:需根据签订的合同确定购买保险及费率。(中标通知书无法作为办理保险的依据) 5、(P87)关于工程保险。建议修改为:新增18.8 若在保险有效期满后工程尚未完工,承包人须办理续保手续,续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保险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保险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修改理由:明确续期原因的责任归属,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P58/59)关于2.4.2 提供施工条件 ①发包人能否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至施工现场红线范围内或最近可用接口位置,并协助办理相关接入手续。 ②发包人能否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发包人应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提供资料并配合交底。 7、(P60)关于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K:1.承****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建议修改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K:1.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内部的协调工作。****居委会、居民协调、因居民阻工导致的工期延误等外部协调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解决。 8、(P67)关于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不超过签订合同后 10 日。建议增加内容:****银行保函、****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最迟可在工程开工前提交。 9、(P72)关于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发包人原因或经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影响,工期可顺延,但不作费用赔偿。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进度节点控制工期,承包人不得以未收到进度款或进度款延误支付等理由暂缓施工或停工。建议修改为: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发包人原因或经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影响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及合理利润。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进度节点控制工期,除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超过60日外,承包人不得以未收到进度款或进度款延误支付等理由暂缓施工或停工。若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超过60日,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工期相应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0、(P74)关于10.3 变更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必须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相关事项的确认认可须完成发包人内部一切审批同意手续而不受相关条款规定的时限限制。 建议修改为:10.3 变更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必须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签证报告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完成审批。若发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予答复或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签证报告。发包人内部审批流程不应成为拖延确认的理由,对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相关事项的确认认可最迟不得超过前述约定期限。

答:上述合同条款问题,按合同执行,不作修改。

2、问:11、(P79)关于12.4.1 付款周期 3)工程完工后一年内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80%; 4)经财政部门审**算并将工程移交相关部门使用后一年内支付至审**算价款的90%(含工程变更);建议修改为:12.4.1 付款周期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含已确认变更)的85%; 4)经财政部门审**算支付至审**算价款的97%(含工程变更) 12、(P81)关于14.2 竣工结算审核 结算审核相关要求按照《**市**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其中:……。建议修改为:14.2 竣工结算审核 结算审核相关要求按照《**市**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其中:1、由承包人承担“高估冒算 ”核减额全部效益收费: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费结算核减比例上为5%,超出该比例的,“核减额”产生的效益收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并直接抵扣**费结算价。取消“高估冒算违约金”条款。因工程量计算规则理解差异、设计变更签证争议等非承包人主观恶意原因导致的核减,不计入核减比例及效益收费计算基数付。 13、(P83)关于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建议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的,应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六的标准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逾期超过30天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7)其他:因征地问题未完成或延误工期或取消合同的 ,发包人不做补偿给承包人 。建议修改为:(7)其他:因征地问题未完成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因征地问题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价款,并赔偿承包人因此产生的撤场费、已订购材料损失等合理直接损失。 14、(P92)关于21.1、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29)绿化养护说明 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发出的变更文件,无论该变更引起工程量或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均应及时实施,承包人不得因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提出费用、工期方面的索赔,变更程序参照发包人相关规定办理。建议修改为:21.1、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29)绿化养护说明 承包人应执行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因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费用增加或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程序申请工期顺延和/或费用调整。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变更手续办理滞后,承包人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意向通知以保留索赔权利,并在条件具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15、(P92)关于21.2 合同价款调整程序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合同价款调整的确认、认可必须按照发包人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完成一切审批同意手续而不受相关条款规定的时限限制。建议修改为:21.2 合同价款调整程序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合同价款调整的确认、认可必须按照发包人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完成一切审批同意手续。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价款调整资料后28日内完成审批并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认可承包人申报的调整金额。 16、(P116/117)关于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条、……施工中若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人处罚后,发包人按罚款数额再次处罚,并记录其不良行为。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该单位清出现场,不予结算工程款。 建议修改为: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条、……施工中若质量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整改后,经两次书面整改通知且给予不少于15日合理整改期后,仍存在严重影响工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重大质量问题,且经第三方检测确认属承包人责任的,发包人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施工中若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人处罚后,发包人按罚款数额再次处罚,并记录其不良行为。 17、(P102)关于一、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三)承包人内部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与分包单位、供应商等参建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 100%。建议修改为:一、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三)承包人内部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与分包单位、供应商等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签订率达 100%。 18、(P72)关于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发包人原因或经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影响,工期可顺延,但不作费用赔偿。建议修改为:发包人原因或经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影响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及合理利润。 19、(P58)关于第1.10.3条、第2.4.2条(3)、第21.1条(26) 施工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建议修改为:明确区分红线内/外:1)红线内临时道路包含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费率计取)中;2)红线外施工便道按实际工程量套用2018定额相应子目单列计取,列入措施项目费。修改理由:施工便道属于可计量措施项目,不应笼统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场地分散、出入口多,施工便道需求量大,若不单独计取可能导致成本失控。《**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粤标定函〔2025〕22号《关于调整〈**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计价规则的通知》 20、(P74/80)关于第10.4.1条、第12.4.2条 所有增加或扣减工程的变更价款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审定后再行支付;变更金额、索偿金额不作为进度款支付,结算时统一支付。建议修改为:修改为:"经发包人及监理书面确认的变更价款,随下期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支付比例与进度款相同。"修改理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变更多、签证多,若变更款不能随进度款同期支付,公司资金垫付压力巨大。

答:上述合同条款问题,按合同执行,不作修改。

3、问:21、(P75)关于第10.4.1条(5) 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费不作调整。建议修改为:修改为: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变化的,按以下原则调整:(1)按单价计算的措施费按实际工程量×中标单价;(2)按总价计算的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除外)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比例同比例调整;(3)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足额计取不调整。修改理由:约定不合理。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变更多、现场复杂,措施费(脚手架、垂直运输、安全防护等)随工程量变化大,承包人风险过大。 22、(P79)关于第11.1条第3种方式 仅6种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钢筋、中砂、碎石、水泥)可调差,幅度超5%部分调整。建议修改为:增加可调差材料种类:增加防水材料、涂料、管材、电线电缆、铝型材、砌块、瓷砖,并增加人工单价调差。修改理由:可调差材料范围偏窄,老旧小区改造还涉及防水材料、涂料、管材、线缆、铝型材、瓷砖等。未约定人工单价调整。 23、(P57)关于第1.13条 工程量清单错误可调整,****工程处理。建议修改为:补充完善:1)清单缺项、漏项、特征偏差及工程量偏差按变更处理;2)工程量偏差超15%时,超出部分单价调低/剩余部分调高;3)承包人须在收到施工图90天内核实清单,逾期视为认可。修改理由:约定过于笼统,未明确工程量偏差超15%时综合单价的调整规则,未明确清单缺项、漏项、特征不符的处理原则。 24、(P81)关于第14.2条补充 核减率超5%的效益收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高估冒算违约金分段累进(2%起,每超5%递增2%)建议修改为:建议:1)核减率上限提高至8%-10%,仅对超出部分计取效益收费;2)取消分段累进违约金,或设置违约金上限(如不超过核减额的5%);3)明确因发包人原因(设计变更、资料补件、政策调整等)导致的核减额不计入承包人责任。修改理由:1)核减率5%门槛偏严,财政项目一般8%较为合理;2)效益收费+违约金双重处罚,结算风险过大;3)未区分核减原因,因发包人资料反复、设计变更等导致的核减不应由承包人承担。 25、关于第2.4.2条(2)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自行缴纳水电费。建议修改为:修改为:"发包人应在开工前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红线内指定位置),接驳点后的管线及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价格按当地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修改理由:发包人应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是行业惯例和合同基本义务。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不合理,尤其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水电接驳条件复杂,成本不可控。 26、(P71)关于第6.1.6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与进度款同期计量,竣工验收后足额支付。建议修改为:补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开工前预付不低于50%,其余随进度款同期支付。修改理由:未明确安全生产措施费预付比例。根据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应单列、专款专用,预付比例不低于50%。 27、是否可以提供前期勘探资料 28、清单缺项或图纸矛盾不明确导致工程量变更,应如何处理 29、经踏勘现场发现首层存在很多****花园及防护雨棚,若现场外墙施工搭设外架需要拆除,此部分是否与小业主做好沟通且未见相关清单项,是否漏项 30、原屋面为不上人屋面,若改造需要**爬梯,未见此部分清单,是否漏项 31、原外立面悬挂较多空调外机,进行外立面改造时需拆除,正值夏天,是否已与小业主做好沟通拆除及恢复的费用清单未见,是否漏项 32、原外窗外面加建较多防护网,拆除之后无法按原样恢复,是否已与小业主做好沟通相关费用如何考虑 33、小区多数楼栋外立面现状为马赛克墙砖,在原有墙砖面直接施工抹灰砂浆、防水砂浆、真石漆等饰面层脱落的风险较大,外墙面施工前是否将马赛克墙砖全部拆除 34、项目开工后****居委会或物业居中协调 35、现场存在架空电线,其保护措施是否有相关要求 36、屋面做法为正置式屋面,是否需要设置排气孔

答:(1)第21-26条关于合同条款的问题,按合同执行,不作修改;

(2)第27条:本项目不提供前期勘探资料;

(3)第28条:按工程变更处理;

(4)第29条:****花园及防护雨棚在市政标(A标)已考虑拆除;

(5)第30条:不上人屋面在楼梯顶层一般设有检修口,不考虑**爬梯;

(6)第31条:现场空调外机原则上无需拆除,施工过程中做好保护;

(7)第32条:本项目不拆除住户原有防护网,仅对外墙墙面进行改造;

(8)第33条:按图纸做法实施;

(9)第34条:施工若有涉及到权属争议内容的由居委居中协调。

(10)第35条:与相关通信单位及市政标(A标)三线整治施工内容相协调,具体可与通信单位沟通,协调好施工步骤及保护措施等。

(11)第36条:施工图上屋面做法为倒置式屋面,不设置排气孔。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0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南街道**车仔路 18 号

地址:**省**市**区云**街道**大道 13****广场3座2幢913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57-****8867

联系方式:0757-****3789

2026年 8 月 12 日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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