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租赁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150,000
项目地点: ****信息设备科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8-19 12:33
评审地点: ****信息设备科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信息设备科
联系人电话: 025-****4121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8-12 12:32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8-19 12:32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cn)“信用**”网站(www. njcredit.****.cn)公布为准;
1.供应商为所供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所供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明细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