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区滨河花苑2套房产转让 | 资产转让 | ****200 | 2026-08-25 |
挂 牌 内 容:**区滨河花苑2套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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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区滨河花苑2套房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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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方全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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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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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限 |
2026.8.12—2026.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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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
评估值 |
****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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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誉楷土地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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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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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鲁誉楷咨字(2025)第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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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及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2026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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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集团有限公司总办会纪要〔2026〕1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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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备案部门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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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标的位于**市**区**东大街141号滨河花苑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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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所属 **区滨河花苑2套房产,明细如下: 标的1:津园81号楼1楼东102室,房产面积240平方米,储藏室面积130.12平方米。挂牌金额:****000元。 标的2:吉园17号楼2单元202室,房产面积177.03平方米,储藏室面积41.26平方米。挂牌金额:****200元。 其他事项详见鲁誉楷咨字(2025)第191号《资产评估报告》。 联系人:蔡老师185****7551、吕老师182****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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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每个标的保证金为10000元,多报多缴。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购买保证金后,即表明己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项目所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成交。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成交。 5、如产生两名以上意向受让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6、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分别由双方各自承担。 7、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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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披露 |
1、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若产生竞价,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竞价佣金。 2、拟转让标的1至标的2,有购房发票,尚未办理房产证。本次拟处置资产就办理房产证正在诉讼中。本次转让标的并非可直接完成过户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充分评估上述风险,并自担后果。若最终转让方****胜诉,则在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后再行二手房过户手续,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同意该事项并自担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 3、******公司作为交易平台,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标的物的现状及潜在风险作出了充分、明确的提示。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标的物的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的法律争议、权属瑕疵、过户障碍等导致受让方任何损失的,平台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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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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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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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户行:****公司**趵**支行 帐 号:53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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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黄先生、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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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31-****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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