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部作为房屋零星维修、防水零星维修项目比选人,拟对****房屋零星维修、防水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房屋零星维修、防水零星维修项目。
2. 工程地址:**省**市。
3. 比选范围:工作区及生活区日常零星房屋维修,如墙面、顶棚乳胶漆翻新;墙地砖铺贴;屋面防水维修;混凝土破除、矿棉板吊顶恢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为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标段2为防水零星维修项目。
1、资格要求:
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标段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二级总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提供承诺函)。
(4****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5)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投标人负面清单(提供承诺函)。
(6)本次比选不接受法人(股东)曾在29****公司任职的单位参加(提供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4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发以下资料(电子扫描版)至hujiamiao@cetc.****.cn报名。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社保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3. 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 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加盖单位鲜章):
1)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 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
4)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未被招标人列入****投标人负面清单。
6) 法人(股东)未曾在29****公司任职。
7) 未联合体投标;
1. 比选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接待室(营康西路496号)。标书代写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28-****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