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6〕85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6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盐政请示〔2026〕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农用地2.0620公顷、未利用地23.75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5.812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0620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2026年7月9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 2026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