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5〕601号
****政府关于**港**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陆域堆场项目建设用地
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港**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陆域堆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苏府呈〔2025〕20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将国有农用地20.3055公顷、未利用地5.62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5.928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0.3055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港**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陆域堆场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