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5〕576号
****政府关于**市海上光伏(集控
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盐政请示〔2025〕1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3.27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277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3.2778公顷,不涉及土地征收,****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2025年12月25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 2026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