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已被研究决定实施,比选人为****,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竞争性比选。
2.1 项目地点: **市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 **轨道交通7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7.822公里,主要沿纵五线、飞雪路、**路、科学大道、高新大道、樱桃路敷设,共设车站18 座,换乘站7座,分别与规划17号线、15号线、27号线、**线、19号线及既有1号线换乘。设主变电所两座,分别为物流园枢纽主变电所与科学会堂主变电所;****车辆段一座;****控制中心。本次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暂定面积范围为****955.54㎡,折合1541.93亩。(最终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以及土地证批复为准)。
2.3本次比选项目估算金额估算:约55万元(含税)。
2.4 服务期要求: 自本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工作全部完成止,并以乙方完成全部勘测定界、土地权属调查工作、提交完整成果文件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及用地批复、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最终完成条件。
2.5 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含补征地)测绘及用地技术服务工作,涵盖勘测定界、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等全部相关业务。
3.1.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1.2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3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个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单轨、市域快速轨道)、或铁路工程、或道路工程(公路、城市道路)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编制或者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项目业绩。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申请人在https://www.****.com/channels/465.html下载比选文件。答疑等比选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均在此发布。不管获取与否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10时00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比选地点:标书代写**区龙头寺**大道东段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1209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当拒收。
比选人:****
地 址:**市**区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12F)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3****9860
**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比选文件.docx
**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不动产权籍调查(土地)比选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