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5〕169号
****政府关于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莘七线)(**市**区增减挂钩2025年第2504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莘七线)(**市**区增减挂钩2025年第2504批实施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25〕22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莘七线)(**市**区增减挂钩2025年第2504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黎里镇。建新区总规模0.384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1852公顷(全部占用农用地,含耕地0.0132公顷)。实施方案使用**区2019年跨省调剂的0.1852公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指标下达文号为苏资规函〔2019〕101号。
二、同意**区将位于黎里镇的0.164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0.3848公顷建设用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莘七线)。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