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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心、****基地项目(改/扩建)
建设地点:**县小寨坝镇****基地**市化学原料药产业园
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厂内已建设的生产线,新增部分设备设施,不新增用地,用于制备熊去氧胆酸,甘氨胆酸,胆酸,胆汁酸,胆盐水解酶,盐酸氯咪唑,胆红素,去氢胆酸钠,生物油脂利用等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向工 电话:0851-****7860
地址:**省**市******社区开发路50号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0851-****4208
地址:**省**市**高新区**街道中国﹒西部(**)高新****基地1、2、3、4号楼(1)1单元6层1号
四、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是项目直接影响区****事业单位,调查对象包括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受影响的居民、个体工商户等。
五、公众意见表
详见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发表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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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