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工程2022-2023年度(二期)导助航设施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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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工程2022-2023年度(二期)导助航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工程2022-2023年度(二期)(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工程2022-2023年度(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3]103号、关于调整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工程2022-2023年度(二期)建设内容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5]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导助航设施(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梅梁湖中部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该项目为梅梁湖蓝藻离岸防控工程2022-2023年度(二期)在杭湖锡线、锡宜线、**旅游线及梅梁湖中部其他水域按照相关技术参数设置专设标志,其中包括危险水域标、管线标、侧面标及示位标等,具体涉及增加46座危险水域标(均为浮标,其中34座设于专用标,6座设于左岸侧面标、6座设于右岸侧面标)、4座管线标(浮标)、1座侧面标(塔形)、一座示位标的导助航设施。

概算批复金额:531.4665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范围:导助航设施(含危险水域标、管线标等)的施工、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对应投资金额:427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5%。

2.5 质量要求:合格。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承包人整改至符合要求,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如为**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需具备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需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6)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7)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5月~2026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5月~2026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备注: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交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验收;

③工程具备合同交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交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④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变更后无在建工程,且自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满6个月的,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9)从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信用中国”公布的,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8月17日24时00分(**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市**区观山路199****中心12号楼1楼D区CA服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ggzyjy.****.cn//doc/2018/10/26/****857.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5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工具软件使用费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3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标服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173元。

7.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8.1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9049。

8.2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系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说明。

8.3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通信地址、传真:受理部门:****水利局;通信地址:**省**市**区运**路288号;投诉电话:0510-****9049;传真:0510-****9049。

(2)投诉文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要求。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省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建筑西路599-2

邮编:214437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0-****9277

招标代理人:****

地址:**省**市**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联系人:吴莹、唐依莲、周敏

联系电话:151****6889、181****6076

邮箱:****@qq.com

2026年08月12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诚信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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