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食堂大宗食材及物资供应定点配****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机关大院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省**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87号(东四路178****广场一期地下室275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产品运输、储藏要求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配送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负责食材的采购;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配送人员的人身保险,配送人员发生的任何意外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2.由采购人下达配送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时间),中标人按照配送单组织采购与配送。中标人需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清单品类,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配送清单。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配送地点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并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人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中标人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 6.中标人所供货物需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 7.中标人尽量避免将调料及干货、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等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中标人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8.中标人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中标人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材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9.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所购食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特殊、紧急商品须按采购人要求进度进行供货。 10.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产品包装 1.中标人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2.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中标人应根据配送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外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交接要求 1.中标人遇特殊配送要求时,应视情况提前 3 小时与采购人联系。 2.中标人须加强采购配送的组织管理,所有项目人员须遵守采购配送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4.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5.****的相关部门有权对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每次配送的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二)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应组建不少于 3 人的专业配送团队为采购人提供配送服务,并具有有效的健康 证,无传染性疾病。(提供人员名单、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投标人具有配备用于本项目配送的专用车辆,至少配备一台运输车辆。(自有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车辆的照片;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的照片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配送场地。(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购买合同复印件(购买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其他要求 1.供货期内,中标人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经采购人书面通知并调查核实后,首次发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当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 20%的违约金;第二次发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当日该批次货物总价款 50%的违约金;累计发生三次或单次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更换供货商家,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除直接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偿上述款项所支出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受理费等相关费用)。 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核对无误后采购人在送货清单上签字。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不因采购人的验收行为而终止责任。 3.中标人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 4.中标人保证除采购人另有安排外,每天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食品食材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如有延误损失赔偿以合同为准,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原因。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其他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应定期与采购人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配送情况的意见建议;为方便管理,中标人投入的人员、车辆(应予以固定)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6.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中标人聘用员工的具体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劳动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所聘用员工福利待遇必须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所有同类岗位须实行同工同酬,投标人在报价测算时,不得低于以上标准进行测算。 9.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检测相关人员、设备、场地,或与具有食品检测****公司签订检测协议。 五、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批次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采购人按规定进行处理或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若检测结果证实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中标人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 3 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重新采购配送直至验收合格,有关重新采购配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负责全部采购费、配送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及配送。 5.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6.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采购人依据《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对中标人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2.人员配置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乙方最终结算价=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1+中标上浮率8.6%)。但乙方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年度预算价格(****000万元),超过部分金额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2.付款方式: 1.双方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供货结算汇总表》(内容应包括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上浮率及应结算金额)及经采购人验收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报送采购人审核。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乙方需先行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付款期限予以顺延),采购人在下一自然月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并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最终结算价=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1+中标上浮率8.6%)。但乙方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年度预算价格(****000万元),超过部分金额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3.由于乙方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配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配送价格虚高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按市场价重新结算。 4.乙方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应与乙方协商调整,乙方有举证责任。在报价的有效期内,采购人按双方所确定的商品价格进行验收货,并给予结算货款。物资的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应物资数量为准。 5乙方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资料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应每天将配送单据送至采购人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6乙方收款信息: 户 名:**** 账 号:810********6000001 开 户 行:****公司营业部 收款账户: ****公司****大学支行(****:591****08927)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7-20 —— 2027-07-19 五、服务地点 ****政府****机关食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批次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采购人按规定进行处理或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若检测结果证实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乙方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重新采购配送直至验收合格,有关重新采购配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合同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负责全部采购费、配送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及配送。 (6)履约验收标准:乙方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采购人依据《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修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10日仍未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当年度预算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10日仍未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当年度预算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发生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有权按《考核评分表》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具体如下:按月考核85分(含)以上为合格,85分(含)以上按货款的全额支付;85分(不含)以下每分扣货款200元。根据考核结果,合同周期内低于80分的中标人,第一、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终止**。 4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采购人有权依据《机关食堂供应商管理制度》开具《机关食堂供应商处罚单》,从月底结账总额中扣除该笔款项金额。(扣除款项与考核同时生效)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乙方考评结果较差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标准;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乙方违反合同条款不能诚信履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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