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省**市**区淮**路454 号
评审总得分:92.2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 服务范围:****第三食堂(学生生活服务用房一层),餐厅及后堂建筑面积约3750 平方米,其中大厅西北角两个档口作为职工参餐饮档口和民族餐饮档 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委托经营期限最长为 3 年,采用“ 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期合同,如续签第三年合同终止时间到2029 年 7 月 31 日,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万千****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元一新天地B1 栋 22 层,联系方式:191****778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址: **市**区学府大道 1606 号
联系方式: 赵老师 177****6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万千****公司
地 址: **市**区元一新天地B1 栋 22 层
联系方式: 程美静 191****7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美静
电 话: 191****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