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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中心村建设项目(第二批)澄清公告
白****中心村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如下:
1.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现调整为: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忠****公司
时间: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