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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有义务配合我局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公司取得联系,2026年8月3日,****公司注册地址**市**区张坊镇大峪沟村二区118号进行邮寄送达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告知书》,邮件被退回。
现依法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告知书》(怀财采裁字〔2026〕第9-9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与我局联系,到我局领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告知书》书面文本,逾期未领取的,则需自行承担相关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机关地址:**市**区**大街17号
联系人:王蕊、王丽云
联系电话:010-****5919
接听时间:09:00-11:30 14:0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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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