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阳光安置”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区2025年****救援队伍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选岗规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办公室(****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1—****2406
**区2025年****救援队伍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选岗规则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阳光安置”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推****救援队伍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特制定**区2025年****救援队伍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选岗规则如下:
一、选岗顺序
1.选岗顺序的确定以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为依据,按照个人量化总得分排序,由高到低按照公布的岗位依次选择单个岗位。
2.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相同的,依次以消防救援衔等级、工作年限、表彰奖励、担任职务计分为排序依据,相应计分高者排名在前。
二、选岗规定
1.本次选岗采取赋分选岗、集中现场、公开依次、当场确认和即时锁定的选岗模式,全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参加本次选岗的人员,必须是纳入**区年度安置任务、公示无异议的转岗退出消防员。选岗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参加,参选人员需在选岗会议开始前10分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到核验,有序进入会场,无证人员不得入场参会。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30分钟以内的,予以现场警示提醒,未提前报备迟到30分钟以上的,立即中止本次选岗会议,后续会议恢复时间及处置方式由****办公室研究确定。
3.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纪委区监委、区级公证部门监督公证下开展,确保选岗过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现场单人选岗时限原则上为5分钟,参选人员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选定岗位。转岗退出消防员选定单位后,区级安置机构和选岗人员需现场共同签字确认选岗结果,单位一经选定,不得擅自更改,选择情况同步公开。
4.选岗结束后,安置机构及时公示选岗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选岗结果公示结束后,区级安置机构须及时为转岗退出消防员开具《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并告知转岗退出消防员及时领取,确保介绍信内转岗退出消防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接收单位、落款日期等关键信息务必完整准确、无一错漏。对无正当理由超过15个工作日未领取介绍信的,按规定作“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处理,由区级安置机构发放《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告知书》,告知其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后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应急管理厅备案。
6.转岗安置的退出消防员应当持《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办理上岗手续。接收单位应当在安排工作介绍信开出30日内安排其上岗。对临近规定期限仍未到接收单位办理上岗手续的,区级安置机构应向转岗退出消防员发放《限期办理上岗手续告知书》,告知其未在规定期限报到将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及其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办理上岗手续的,安置机构应向转岗退出消防员发放《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告知书》,告知其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后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应急管理厅备案。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无正当理****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发放《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告知书》,****应急管理厅备案。
7.选岗过程中或在到接收单位报到前因特殊原因放弃转岗待遇的,由本人向区级安置机构提交自愿放弃转岗待遇书面申请(写明“本人自愿放弃选岗,选择自谋职业,保证绝不反悔”,并签名按手印),区级安置机构逐级呈报省级以上安置机构审批,并按规定程序签订《自愿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协议书》。
8.选岗大会现场既不选岗,又不办理自愿放弃转岗待遇手续的人员,应当在选岗大会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区级安置机构提交自愿放弃转岗待遇书面申请(写明“本人自愿放弃选岗,选择自谋职业,保证绝不反悔”,并签名按手印),区级安置机构逐级呈报省级以上安置机构审批,并按规定程序签订《自愿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协议书》。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发放《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告知书》,告知其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后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应急管理厅备案。
9.选岗工作会议开始至会议结束,转岗退出消防员不得擅自离会,须全程参会,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模式。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选岗会议各项纪律,严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进出,严禁扰乱会场秩序。对违反上述纪律且不听劝阻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安置资格;情节严重的,****机关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