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姿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关于对****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12日至 2026年08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实验室**项目位于**市**区宁西街香山大道44号之二401房,主要从事树脂、胶粘剂和油墨的研发与测试,采用投料、加热、保温反应、酸值测试、粘度调节、实验测试、冷却搅拌、过滤出料、性能测试等工艺,年研发环氧丙烯酸脂250kg、聚酯丙烯酸酯250kg、聚氨酯丙烯酸酯500kg、丙烯酸酯单体100kg、UV胶粘剂250kg、UV油墨200kg、UV光油200kg。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非甲烷总烃、TVOC、异氰酸酯类、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