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监督部门 | ****水利局 | 项目来源 |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刘女士 | 监督部门电话 | 0429-****434 |
| 标段(包)名称 | **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经济开发区)工程总承包(EPC)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 | 答疑澄清文件 项目名称:**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经济开发区)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经济开发区)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001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由原来“资金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5%、地方配套资金25%。”变更为“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中央专项资金75.16%、地方配套资金24.84%。” 2、招标文件封皮:由原来的“**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经济开发区)项目”变更为“**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经济开发区)”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由原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150,000.00)”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4、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原“关于**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经济开发区)初步设计的批复附件投资概算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有变动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内容没有变动”变更后的初设批复已在招标文件中上传新的初设批复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 | 王敏 |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 | 156****5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