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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00MA7B879P49 | 建设单位法人:刘慧丹 |
| 罗宠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开发区涟滨西街1868号 |
| 年产6万吨铁基非晶铁心材料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开发区涟滨西街1868号 |
| 经度:111.951130 纬度: 27.727800 | ****机关:****环境局直属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3 |
| 娄环**审〔2025〕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00MA7B879P49001P |
| 2022-10-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 139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00MA7B879P4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DM82878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DM82878H | 竣工时间:2026-03-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万吨铁基非晶铁心材料(1万吨的铁基非晶带材、3万吨铁基非晶立体卷铁心、2万吨的铁基非晶复合板材)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年产3万吨铁基非晶铁心材料(0.2万吨的铁基非晶带材、2万吨铁基非晶立体卷铁心、0.8万吨的铁基非晶复合板材) |
| 项目分期进行环保验收,本次为一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公司自产硅钢余料、边角料→电弧炉熔炼→LF电炉+VD炉精炼→中频炉;工业纯铁等→中频炉→成分检测→底注炉→平面流铸→成品收卷→取样测试→分卷→产品。 非晶立体卷铁心生产流程:单层卷检验入库→斜切分料→翻卷→分段卷取→撑胀成型→热处理→中间测试→组装→刷胶固化→检测入库。 铁基非晶复合板生产工艺流程:单层卷检验入库→配卷→胶水涂布→复合成板→双面涂布→分条切边→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流程:工业纯铁等→中频炉→成分检测→底注炉→平面流铸→成品收卷→取样测试→分卷→产品。 非晶立体卷铁心生产流程:单层卷检验入库→斜切分料→翻卷→分段卷取→撑胀成型→热处理→中间测试→组装→刷胶固化→检测入库。 铁基非晶复合板生产工艺流程:单层卷检验入库→配卷→胶水涂布→复合成板→双面涂布→分条切边→入库 |
| 项目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中精炼工序本次一期暂不建设。项目其他生产工艺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弧炉烟气由第四孔排烟+狗窝罩+屋顶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按要求联网,排气筒编号为DA042。精炼炉烟气由密闭集烟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43。中频炉、底注炉烟气由旋风炉盖+旋转顶吸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44。平面流铸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中频炉、底注炉烟气一同通过覆膜布袋除尘处理,通过DA044号排气筒达标排放。刷胶、复合涂布、固化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45。固化烤箱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46。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NOx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造行业A级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即颗粒物15mg/m3、SO50mg/m3、NOx150mg/m3,VOCs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各工序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电弧炉、精炼炉、中频炉等生产设备间接冷却水收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经新增厂区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间接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娄****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娄****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理和存放。电弧炉废布袋、电弧炉除尘灰、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处理和存放,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中精炼工序本次一期不建设,故相应电弧炉烟气、精炼炉烟气暂不产生。 中频炉、底注炉烟气由旋风炉盖+旋转顶吸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43达标排放;平面流铸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中频炉、底注炉烟气一同通过布袋除尘处理,通过25m排气筒DA043达标排放。刷胶及固化废气、涂布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44达标排放,涂布固化工序废气采用低氮燃烧,通过25m排气筒DA044达标排放。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均可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造行业A级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1中限值,同时满足最新发布的**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43 3550-2026)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同时满足最新发布的**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43 3550-2026)表2中限值。 2.项目间接冷却水收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经DW009非晶车间间接冷却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间接冷却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娄****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DW007铁心、非晶工厂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采取了隔声、减振、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4.项目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中精炼工序本次一期不建设,其相应生产设备(电弧炉、LF电炉、VD精炼炉)暂未建设,故电弧炉废布袋、电弧炉除尘灰等固废暂不产生。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耐火材料交由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回收,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灰均交由**智慧****公司处理,炉渣收集后交由钢渣处理单位处理。废矿物油、废涂料包装桶、废催化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矿物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均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 项目精炼工序本次一期不建设,故对应的电弧炉烟气、精炼炉烟气未产生,相应环保设施暂未建设。 刷胶、复合涂布、固化废气以及固化烤箱天然气燃烧废气环评设计为2根排气筒分别排放,实际合并为1根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更新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公司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于2026年3****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项目已按要求规范设置了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已通过审批,已按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项目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中精炼工序本次一期不建设,其相应电弧炉烟气、精炼炉烟气暂不产生,故电弧炉烟气要求的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暂无需安装。 |
| 精炼工序产生的电弧炉烟气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按要求联网。实际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中精炼工序本次一期不建设,故相应电弧炉烟气暂不产生,相应环保设施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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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0.4256 | 22.3 | 0 | 0 | 22.726 | 0.426 | |
| 2.8 | 0.0147 | 2.8 | 0 | 0 | 2.815 | 0.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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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4.52 | 0.1608 | 45.35 | 0 | 0 | 4.681 | 0.161 | / |
| 127.85 | 0.1608 | 203.32 | 0 | 0 | 128.011 | 0.161 | / |
| 0 | 0.5538 | 18.24 | 0 | 0 | 0.554 | 0.554 | / |
| 1.21 | 0.5566 | 1.21 | 0 | 0 | 1.767 | 0.557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娄****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已建设 | / |
| 1 | 布袋除尘器+25m排气筒DA043 |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造行业A级企业”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25m排气筒DA044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43 3550-2026)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3 | 低氮燃烧+25m排气筒DA044 |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造行业A级企业”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理和存放。电弧炉废布袋、电弧炉除尘灰、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处理和存放,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置。 | 项目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中精炼工序本次一期不建设,其相应生产设备(电弧炉、LF电炉、VD精炼炉)暂未建设,故电弧炉废布袋、电弧炉除尘灰等固废暂不产生。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耐火材料交由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回收,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灰均交由**智慧****公司处理,炉渣收集后交由钢渣处理单位处理。废矿物油、废涂料包装桶、废催化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矿物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均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 1 | 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更新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公司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于2026年3****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 依托现有供水系统、依托现有供电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供水系统、依托现有供电系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储存间、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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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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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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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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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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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弧炉烟气由第四孔排烟+狗窝罩+屋顶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按要求联网,排气筒编号为DA042。精炼炉烟气由密闭集烟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43。中频炉、底注炉烟气由旋风炉盖+旋转顶吸罩+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44。平面流铸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中频炉、底注炉烟气一同通过覆膜布袋除尘处理,通过DA044号排气筒达标排放。刷胶、复合涂布、固化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45。固化烤箱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46。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NOx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造行业A级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即颗粒物15mg/m3、SO50mg/m3、NOx150mg/m3,VOCs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各工序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电弧炉、精炼炉、中频炉等生产设备间接冷却水收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经新增厂区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间接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娄****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娄****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理和存放。电弧炉废布袋、电弧炉除尘灰、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处理和存放,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中精炼工序本次一期不建设,故相应电弧炉烟气、精炼炉烟气暂不产生。 中频炉、底注炉烟气由旋风炉盖+旋转顶吸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43达标排放;平面流铸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中频炉、底注炉烟气一同通过布袋除尘处理,通过25m排气筒DA043达标排放。刷胶及固化废气、涂布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44达标排放,涂布固化工序废气采用低氮燃烧,通过25m排气筒DA044达标排放。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均可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造行业A级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1中限值,同时满足最新发布的**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43 3550-2026)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同时满足最新发布的**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43 3550-2026)表2中限值。 2.项目间接冷却水收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经DW009非晶车间间接冷却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间接冷却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娄****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DW007铁心、非晶工厂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采取了隔声、减振、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4.项目铁基非晶带材生产工艺中精炼工序本次一期不建设,其相应生产设备(电弧炉、LF电炉、VD精炼炉)暂未建设,故电弧炉废布袋、电弧炉除尘灰等固废暂不产生。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耐火材料交由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回收,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灰均交由**智慧****公司处理,炉渣收集后交由钢渣处理单位处理。废矿物油、废涂料包装桶、废催化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矿物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均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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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