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8-12
各潜在申请人:
****学院2026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教学楼外立面及学生宿舍改造、餐厅环境改造、办公室维修)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第1次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将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5.5.2内容修改为“最终得分相同的申请人排序规则:末位并列排名的申请人均作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且排名均在应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范围内时,则选择其中一家得分高的通过资格预审;得分相同时选择控股、管理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公司不予通过资格预审。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但相互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委员会集体评议择优确定一家通过资格预审,其余申请人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2、将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中“工程奖项”审查标准修改为“申请人近3年以来(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奖项文件或奖项证书印发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机关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颁奖单位颁发的工程质量、安全类奖项。包括包括建筑优质工程、市政金杯奖等质量安全奖项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过程评价(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省级及以上奖项每提供一项得40分,市级奖项每提供一项得20分,本项最多得40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只取最高奖项且不累计计分,须上传奖项文件或奖项证书等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注: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以本次澄清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申请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区胜利四路8号
联系人:黄劲松
电话:0717-****2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25****科技园六栋六楼
项目负责人:黄志祥
电话:135****9850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