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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1MA38YKFT25 | 建设单位法人:罗承虎 |
| 万俊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开发区洪州大道中825号 |
| ********基地年产1000吨白酒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5-酒的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12-C1512-白酒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开发区洪州大道中825号 |
| 经度:115.861537 纬度: 28.55994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31 |
| 南环评字〔2021〕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746.96 |
| 26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1MA38YKFT2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21MA38YKFT2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6MACDXR8T2Y | 竣工时间:2026-03-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白酒1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白酒500吨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以大米、谷壳、大曲、纯水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润料、蒸粮糊化、摊凉拌曲、入池发酵、装甑蒸馏、贮存、纯水制备、勾兑过滤、洗瓶灌装、包装入库等工序形成年产白酒1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以大米、谷壳、大曲、纯水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润料、蒸粮糊化、摊凉拌曲、入池发酵、装甑蒸馏、贮存、纯水制备、勾兑过滤、洗瓶灌装、包装入库等工序形成年产白酒5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1台2吨备用燃气锅炉烟气、废水处理设施恶臭、发酵勾兑包装成品车间和储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等。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确保外排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废水处理设施外排废气中的NH、HS、臭气等污染物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中NH、HS、臭气等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有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机收集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内置油烟通道排放。2、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废水、生活污水等,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生产废水经处理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与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废水一并通过市政****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等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薄膜、酒糟及糟液、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过滤膜、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定期收集后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底废水、发酵黄水、纯水制备废水、洗瓶废水、锅炉房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研发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锅底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研发废水作为混合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调节池++UASB+缺氧+好氧 +二沉池”工艺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废水直****处理厂深度处理;发酵黄水回用于窖池下一轮发酵过程中,不外排。洗瓶废水全部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过程。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废水处理废气、发酵车间、勾兑车间、储罐区、包装成品车间一无组织废气及其他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 1)锅炉废气收集后经锅炉房内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处理废气通过风管集中收集,由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发酵车间、勾兑车间、储罐区、包装成品车间一无组织废气及其他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自动码垛机等。通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设备等措施进行降噪。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酒糟及糟液、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无害化过滤薄膜、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等。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酒糟及糟液日清日产,对于未能即产即清的酒糟及糟液采用密闭性良好的塑料桶装,暂存于酒糟暂存间; 3)废包装材料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可作为肥料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无害化过滤薄膜、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 厂区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占地面积120m2。 |
|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固体废物无废薄膜、废硅藻,废水处理措施改为格栅+调节池++UASB+缺氧+好氧 +二沉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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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格栅+调节池+UASB+缺氧+好氧 +二沉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底废水、发酵黄水、纯水制备废水、洗瓶废水、锅炉房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研发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锅底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研发废水作为混合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调节池+UASB+缺氧+好氧 +二沉池”工艺处理****处理厂深度处理;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废水直****处理厂深度处理;发酵黄水回用于窖池下一轮发酵过程中,不外排。洗瓶废水全部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过程。 | 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的pH、CODcr、BOD5、SS、NH3-N、TP、TN、动植物油排放****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集气罩+2套多管冷却器+覆膜布袋除尘器、集气罩+4套多管冷却器+覆膜布袋除尘器 |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速率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厂界标准值 |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废水处理废气、发酵车间、勾兑车间、储罐区、包装成品车间一无组织废气及其他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 1)锅炉废气收集后经锅炉房内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处理废气通过风管集中收集,由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发酵车间、勾兑车间、储罐区、包装成品车间一无组织废气及其他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污水处理废气中的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速率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制。 |
| 1 | 隔声、减振、合理布局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自动码垛机等。通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设备等措施进行降噪。 |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的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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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