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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场股份**民航展览馆(设备类)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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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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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展览馆(设备类)采购项目已由****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公司、********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采购地点在**省**市,根据项目采购计划,****公司规定启动自主采购邀请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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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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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限价:人民币3,169,317.80元(含税)。2.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达到使用条件。3.交货地点:**市**区**机场民航空管楼二楼。4.采购方式:线上自主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5.公告/投标网址:**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https://srm.****.net/port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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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招标项目及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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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内容:展览馆全套设备,涵盖序厅、聚力发展、航空伙伴、奠基拓路、向空图强、展翅高飞、讲解系统、蓄势启航、展厅控制系统、成品设备十大板块,包含 LED 全彩屏、触控一体机、互动软硬件、展厅控制设备、影音讲解系统等全品类设备,配套安装、调试、布线、软件 UI 定制、系统集成等服务。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运输、安装、布线、软件调试、整体联调,达到展览馆正常开放使用标准。交货地****分局区管楼二楼**民航展览馆现场。 3.质保期: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含全套硬件设备、展厅互动软件系统终身基础维护;质保期内接到故障通知24 小时响应、48小时到场维修更换,免费修复所有设备及软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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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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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必须按模板提供《投标授权委托书》(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可不提供),文件中如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的文书可以调整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或签字。【提供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声明函》,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真实的、有效期内的《销售授权书》。【仅需提供主要设备,即LED屏幕、触控一体机厂家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借用他人资质、业绩等材料,中标后不接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不得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接受招标方黑名单认定标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恶意低价中标,中标后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交货。【按模板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按模板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联系人或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近3年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需体现出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如因销项抵扣后当期应缴税额为0,须提供税务系统导出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7.投标人提供至少1份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不含当日),与此项目同类(合同标的包含LED屏幕或触控一体机,合同服务内容须为其销售、安装及调试等相关内容,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封面、双方用印页、合同采购标的页、合同双方验收材料以及至少一张合同任一笔款项(开票日期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发票或发票验真(https://inv-veri.****.cn/)等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要求需全部具备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注:①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为准,如未提供发票验真截图,且招标人无法核验发票真实性的,则判断为无效业绩。②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可提供投标人及其****公司)的销售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签署主体,必须与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主体保持一致;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销售业绩。③如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可提供与代理商/经销商签订的销售业绩,但必须一并提供代理商/经销商与最终用户之间的销售合同、发票及验收证明等完整的业绩链条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不得提供其向生产厂家或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否则判定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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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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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8日
公告地点:**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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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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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8日
获取地点:**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标书价格:无需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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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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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联系人:凯发堂 电话:13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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