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拟用比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15000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三、项目需求:****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四、服务期限:3年。合同期满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服务质量高,**协助良好的,在价格等所有条款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采取1+N年[N≤2]方式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并具有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2)供应商选派不少于2人(至多不超过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必须均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律师执业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比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8月18日
地点:供****教育局自行下载比价文件等项目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七、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14: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地点:****东楼二楼圆桌会议室
八、开启
时间:2026年8月18日14:30(**时间)
地点:****东楼二楼圆桌会议室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投标供应商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授权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3-****9558
地址:**市**区胜利路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