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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辐射范围,****教育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监局《关于印发〈****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教基〔2022〕21号)、《关于印发《****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普教发〔2023〕122号)、《关于做好**市****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普教通知〔2026〕40号)要求,****幼儿园自愿申报、各教育组初审,****教育局对2026年申报认定**市****幼儿园、申请延续普惠资格的**市****幼儿园****幼儿园进行审核和评审,拟认定******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名单见附件1)为**市****幼儿园,复核****幼儿园等146所幼儿园(名单见附件2)普惠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8月13日—8月19日)。
公示期间,****幼儿园有异议,****教育局教育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附件:1.**市****幼儿园公示名单
2.普****幼儿园复核名单
****教育局
2026年8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