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现就“****煤矿2026年度8月矿用无轨胶轮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发包人要求》中3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运料车外形尺寸核心技术参数予以澄清更正;同时因本次修改内容属于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实质性技术条款,****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国资产权〔2026〕3号)中“自愿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日”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全部关键时间节点统一顺延调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加急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发包人要求(一)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运料车(3 吨材料车)外形尺寸条款原文:外形尺寸:长≤5000mm,宽≤1750mm,高≤1900mm。
现更正为:3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运料车整车外形尺寸须满足长度≥5440mm、宽度≥1880mm、高度≥2100mm。
除本条外形尺寸参数调整外,3吨运料车剩余全部技术性能、防爆配套设备、车载系统、验收标准、质保要求及2吨轮胎式防爆装载机全部技术条款、分项限价、总价最高限价均维持招标文件原有内容不变。
因本次澄清涉及车辆核心外形尺寸实质性变更,将直接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原招标文件约定时间无法满足皖国资产权〔2026〕3号文件规定的不少于7日筹备周期,现将本项目全部重要时间节点统一调整如下:
1、招标文件线上报名及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17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2、针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质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18时00分;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投标人认可招标文件及本次澄清全部内容,后续不得再就本澄清涉及条款提出异议、投诉;加急标书代写
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线上开标时间统一调整为: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供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其余商务规则、合同条款保持原招标文件约定不变。
本澄清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与本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本公告同步在以下平台公开发布,所有潜在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对应平台查阅完整澄清内容,因未及时查看、未按更正参数编制投标文件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联系人:张先生、豆先生
联系电话:138****8906、180****3322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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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