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责任保险采购公告(二次)
****医疗机构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现进行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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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责任保险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询比
4、项目内容:本院投保基础数据(2025年度)
4.1在岗执业医务人员总数:158人(含医师、护士、医技、检验、手术室等全部从事诊疗相关工作人员)
4.2门急诊总人次:33880人次
4.3住院总人次:1079人次
4.4全年手术台次:174台次
4.5实际开放床位:33张。
5、合同期限:整体服务周期3年,采用1+1+1一年一签续约模式:首年保险期限1年;合同期满前10个工作日采购人对承保机构服务质量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2次;若保险期内出险未完成理赔、纠纷未办结,相关保险责任条款自动顺延至全部理赔流程办结。
6、最高限价:4.8万元/年。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国内依法设立、持有银保监会有效保险经营许可证的商业保险机构,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责任保险、健**险业务;****集团****公司参与投标,****公司同时投标全部作废标处理。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支****公司正式授权文件,拥有本地专职医责险理赔、纠纷调解团队。
4、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实时查询截图为准,投标文件须附查询记录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1****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存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
(3)近3年内因医责险理赔拖延、恶意拒赔、服务投诉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上述(1)(2)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如投标人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上述(3)提供承诺函。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要求,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2、 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报价方式:本项目只有一轮报价,报项目总价,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低价中标。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及开展相应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复印件。
4、信用查询证明。(加盖公章,查询渠道符合要求,查询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标书代写
5、报价单(报项目总价)。
6、服务承诺。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用A4纸幅面装订成册并按投标文件要求盖章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五、报名时间
1、本项目采取院内公开挂网,采用询比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8:00至2026年 8月19日17:00。
3、报名地点:****(**市**区升平街107****招标办(可电话报名),联系人:武婷嫣 177****5100。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下午15:0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升平街107号)八楼第二会议室。标书代写
七、有关要求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院方签订有效合同,否则院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中的所有内容。由于对招标公告的理解发生误差,以及没有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公告的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误,将由投标人承担其风险。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采购产品信息、参数等各项条款,如有疑问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如到期未提出的,将被视为认可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采购人将不再接受投标人针对招标公告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
3、投标人如对本项目答疑、开标、评标等时间安排存在异议,请在招标公告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默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事后采购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对招标内容的异议。标书代写
4、本项目在客观因素情况下,有可能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随时发布补遗答疑澄清等材料,请投标人自行查阅,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获知有关信息的责任。标书代写
5、本次开标供应商数量如不足三家,按院内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6、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正常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决定最终评标方式,不符合标书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7、若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该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应予中止,并可根据影响程度相应**履行时间。受影响方应就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持续时间提供相关证明。
服务需求(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并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
一、保险核心保障责任
(一)主险: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
1.医疗执业过失赔偿责任
保险期内本院全部投保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护理、检查、手术、用药、健康告知、院内慢病管理、远程线上问诊等合规执业活动,因医疗过失、服务疏漏、知情告知不充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缺陷、院内诊疗流程管理不当,造成患者人身伤亡、伤残、人身损害,****医院承担的经济赔偿,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付。同时覆盖医患双方均无过错、****医院补偿的医疗意外损害赔偿。
2.院内场所第三者人身损害责任
院内公共区域设施老化、地面湿滑、设施管理维护不当引发患者摔倒、磕碰受伤、坠床等人身损害赔偿,统一纳入主险赔付范围,不单独设额外保费。
3.法律费用独立赔付
因医疗纠纷产生诉讼费、司法鉴定费、律师费、取证费、仲裁费、医患调解费等全部合理法律开支,独立核算、不计入主险人身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2万元;
- 保险年度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
4.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障
****委员会调解、法院判决/司法确认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单独分项赔付;每次单患者精神损害限额≥2万元,年度累计精神损害赔偿限额≥10万元。
5.附加医疗意外责任
针对无医疗过错但患者发生意外损伤情形设置专项保障:附加医疗意外年度累计赔偿限额≥30万元;单次事故5000****医院自行承担,5000****公司赔付。
(二)最低赔偿限额硬性标准
1. 每次事故单名患者人身损害基础赔偿限额≥20万元;
2. 保险年度全院医疗责任主险累计赔偿限额≥60万元;
3. 场所第三者责任、医疗意外、精神损害、法律费用分项限额均独立计算,不互相挤占年度主险累计额度。
(三)免赔额规则
1. 医疗主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0元;
2. 附加医疗意外险免赔标准:5000****医院自担,5000****公司全额赔付超出免赔部分;
3. 法院、医学会鉴定判定院方全责/主责的案件,法律所有相关费用不执行免赔,保险公司全额承担鉴定、诉讼开支。
二、承保配套服务要求
1. 纠纷驻点调解服务
****公司须配备专职医学+法律复合型理赔人员,发生重大医患纠纷2小时内到场参与调解;建立常态化医调对接机制,****医院沟通患方、固定证据、出具理赔方案。
2. 理赔时效要求
医院完整提交索赔材料后,保险公司3个工作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重大伤亡事故可申请预赔付,预赔付比例不低于核定损失的60%。
3. 风险防控增值服务
每年免费为本院开展医疗纠纷防范、知情告知规范、手术风险管控培训;每年度出具全院出险风险分析报告,提出诊疗流程优化建议。
4. 保单及发票交付
保费足额缴纳后5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险单、分项保险条款及增值税正规发票。
5. 追溯期约定
保险追溯期不少于12个月,保险到期后保险期内首次提出索赔的案件持续承保赔付。
三、合同续约考核规则
1. 首年到期前10个工作日,采购人从理赔响应速度、纠纷协助、赔付时效、增值服务、投诉处理5项开展打分考核;
2. 考核分数达标方可续签,续签保费、保障限额、服务标准不得低于首年投标承诺;
3. 考核不合格、年度出现3起及以上恶意拖延拒赔投诉,采购人有权终止**,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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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
附件1:
报价单
| 项目名称 |
总价(元) |
备注 |
注:报价包含一切可见及不可见费用。
企业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报价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 年龄: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基本情况
格式自拟
信用承诺
我单位承诺:
(1****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截图:
(2)未存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
信用中国截图:
(3)近3年内未因医责险理赔拖延、恶意拒赔、服务投诉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章)
附件4:
项目名称 投标承诺函
(填写本项目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监督部门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理。
1.我方承诺: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不存在涉及违反招标采购文件前附表“信用要求”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的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与我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除《投标响应表》中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并完全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发布期间的更正事项(如有)及有关附件,我**式认可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并对招标采购文件各项条款均无异议。
5.如果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理。
6.我方完全响应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产品免费质保期,即:请填写本项目要求的免费质保期 。在免费保质期内,对所有产品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7.我方完全响应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服务范围: 填写本项目服务范围(如有) 、服务标准:填写本项目服务标准(如有)、服务质量:填写本项目服务质量(如有) 。
8.我方接受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付款方式。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按招标采购文件的约定,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9.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我方对以上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承诺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关联企业声明
1、声明
声 明
我单位 □存在 □不存在 与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的情形。
(注:若“存在”将被否决投标。)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盖单位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提供:①供应商单位股东或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index.html)中“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
3、与本单位关联的企业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 股东或管理人员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关联企业名称 |
备注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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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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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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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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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人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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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人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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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人员…… |
注:若不存在关联企业,则不需填写上表;若存在关联企业,则须如实填写,证明材料须附:①股东或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index.html)中“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网页查询截图。
附件6:
服务需求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完全满足以下服务需求条款:
一、保险核心保障责任
(一)主险: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
1.医疗执业过失赔偿责任
保险期内本院全部投保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护理、检查、手术、用药、健康告知、院内慢病管理、远程线上问诊等合规执业活动,因医疗过失、服务疏漏、知情告知不充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缺陷、院内诊疗流程管理不当,造成患者人身伤亡、伤残、人身损害,****医院承担的经济赔偿,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付。同时覆盖医患双方均无过错、****医院补偿的医疗意外损害赔偿。
2.院内场所第三者人身损害责任
院内公共区域设施老化、地面湿滑、设施管理维护不当引发患者摔倒、磕碰受伤、坠床等人身损害赔偿,统一纳入主险赔付范围,不单独设额外保费。
3.法律费用独立赔付
因医疗纠纷产生诉讼费、司法鉴定费、律师费、取证费、仲裁费、医患调解费等全部合理法律开支,独立核算、不计入主险人身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2万元;
- 保险年度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
4.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障
****委员会调解、法院判决/司法确认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单独分项赔付;每次单患者精神损害限额≥2万元,年度累计精神损害赔偿限额≥10万元。
5.附加医疗意外责任
针对无医疗过错但患者发生意外损伤情形设置专项保障:附加医疗意外年度累计赔偿限额≥30万元;单次事故5000****医院自行承担,5000****公司赔付。
(二)最低赔偿限额硬性标准
1. 每次事故单名患者人身损害基础赔偿限额≥20万元;
2. 保险年度全院医疗责任主险累计赔偿限额≥60万元;
3. 场所第三者责任、医疗意外、精神损害、法律费用分项限额均独立计算,不互相挤占年度主险累计额度。
(三)免赔额规则
1. 医疗主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0元;
2. 附加医疗意外险免赔标准:5000****医院自担,5000****公司全额赔付超出免赔部分;
3. 法院、医学会鉴定判定院方全责/主责的案件,法律相关费用不执行免赔,保险公司全额承担鉴定、诉讼开支。
二、承保配套服务要求
1. 纠纷驻点调解服务
****公司须配备专职医学+法律复合型理赔人员,发生重大医患纠纷2小时内到场参与调解;建立常态化医调对接机制,****医院沟通患方、固定证据、出具理赔方案。
2. 理赔时效要求
医院完整提交索赔材料后,保险公司3个工作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重大伤亡事故可申请预赔付,预赔付比例不低于核定损失的60%。
3. 风险防控增值服务
每年免费为本院开展医疗纠纷防范、知情告知规范、手术风险管控培训;每年度出具全院出险风险分析报告,提出诊疗流程优化建议。
4. 保单及发票交付
保费足额缴纳后5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险单、分项保险条款及增值税正规发票。
5. 追溯期约定
保险追溯期不少于12个月,保险到期后保险期内首次提出索赔的案件持续承保赔付。
三、合同续约考核规则
1. 首年到期前10个工作日,采购人从理赔响应速度、纠纷协助、赔付时效、增值服务、投诉处理5项开展打分考核;
2. 考核分数达标方可续签,续签保费、保障限额、服务标准不得低于首年投标承诺;
3. 考核不合格、年度出现3起及以上恶意拖延拒赔投诉,采购人有权终止**,重新招标。
承诺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