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双江口镇人民政府宁乡市双江口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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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市双**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化粪池、检查井、人工湿地,以及鱼塘、渠道等综合治理。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90日历天
2、交付地点:**市双**镇

五、服务标准: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分期(次)/分项验收;
2、本项目采用自行组织验收方式;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
(1)严格按图施工,结算金额不得高于中标价。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
(2)办理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市财****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评审意见支付至审结金额的97%。
(3)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为审结工程造价的3%,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质量保修期到期后,质量保证金在所有事项进行完毕、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个月内支付,保修期间发生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与质量有关的罚款和其他应扣费用应在支付质量保证金时一并扣除。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报价包含本项目确定需聘请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机械器具材料费用、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成交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及时委派负责人(本项目工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以便及时、妥善沟通和处理项目施工的各项事务,协助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应对突发或特殊应急情况时应15分钟内到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标书代写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实际情况以及遇突发或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对其所承包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4、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承包范围内的正常秩序。
5、成交供应商不按照合同要求工作,不符合采购人规定,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
6、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企业划分属于“建筑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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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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