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莆****卫生院屈光筛查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荔****街道荔园东路1688****中心A区4号楼1709室
中标(成交)金额:8.750000(人民币/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 (人民币/元) |
| 1 | **** | 屈光筛查仪 | 索维 | SW-800 | 1套 | 87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婵湘、曾黎贞、谢志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收费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按1.5%缴纳;成交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按1.1%缴纳;按上述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代理服务费总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包干收取。注:a、按上述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b、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账户名:****,账号:1405 0106 1960 0008 458,开户行:****银行****分行国际业务部。③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标准按《****财政局****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响应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2.政策性价格扣除或加分情况:****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有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采购文件及有关政策规定,予以15%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成交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4.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未成交供应商的落标通知书,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庄镇秀港中大道606号
联系方式:郭女士、138****7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联系方式:郑女士/廖女士、177****0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廖女士
电话:177****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