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全体民警辅警日常训练场馆使用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全体民警辅警日常训练场馆使用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家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体民警辅警日常训练场馆使用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保障****全体民警辅警常态化警务实战训练、应急处突演练、队员体能强化训练工作开展,需使用专用训练场地作为训练室使用。本次场地须具备独特区位优势,距离巡特警执勤点位近,能够满足突发事件快速集结、紧急拉动实战需求;训练场所须具备的功能要求(室内场馆需配备搏击室、散打室、体能训练室、综合障碍训练室、攀岩壁、射击馆等功能性训练室以及其他辅助性场所);室外场地需配备特种21项综合训练区、特种5项障碍训练区、攀登楼、足球场以及室外篮球场),房屋建筑面积需保障室内不低于5510㎡,室外不低于12700㎡。场地空间尺寸、层高、承重、安防条件、场地布局完全适配警体训练、战术训练相关标准要求。所有训练场所配套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以保障训练环境的安全性,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结合采购人上述基本实际需求情况,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坐落于**市**市陶湖路与暨东路交叉口****社区)的房产,产权归属****。该点位地理位置、房屋建筑面积、内部装修、水电暖通、配套附属设施等各项硬件条件,可完整匹配采购人项目全部使用需求,无其他可选替代房源,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市陶湖路与暨东路交叉口****社区)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傅铁平
联系电话:136****0688
传 真:/
地 址:****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吕雅玲
监管部门电话:0575-****3461
传 真:0575-****3633
地 址:**市人民中路35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1.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