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500吨五金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00吨五金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115
传 真:0762-****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五金配件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忠信镇水滣村(苗圃场)地段**万洋众创城一期B21栋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在**省**市**县忠信镇水滣村(苗圃场)地段**万洋众创城一期21栋(东经:114°45′30.062″,北纬:24°12′33.272″),****年产500吨五金配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从事五金配件生产,年产500吨五金配件。项目占地面积2304平方米,建筑面积5465.1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射蜡、组树、脱蜡、煮蜡、颗粒物:①射蜡、组树、脱蜡、煮蜡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②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两者中的较严者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A 标准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 三、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