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PE阻隔膜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PE阻隔膜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115
传 真:0762-****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PE阻隔膜1000吨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工业园区内25-3号地块 |
| 环评机构: | **明大项目****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工业园区内25-3号地块,为租赁厂房生产,总占地面积为5646.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68.79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PE阻隔膜的生产,建成后设计年产PE阻隔膜10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吹膜废气经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量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及制袋废气通过加强排风后无组织形式排放。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两者中的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