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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省**市**县许州镇枣垭村
3、建设性质:**
4、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3332.1m2,**3栋存栏1400头标准化生猪代养场以及与养殖生产相关的畜禽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疾病防治、清洗转运、管理用房等相关配套工程及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38****21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蒲工
联系电话:0816-****927
地址:**省**市**区绵山路64号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