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厝﹒枫丹澜境销售案场物业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厝﹒枫丹澜境销售案场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市**区新店镇杨廷路61号国际公园香槟公馆二楼伯恩物业 | ****542.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 1 | 福厝﹒枫丹澜境销售案场物业服务项目 | 1 | 项 | ****000元 |
五、评审分数: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分数汇总 |
| 1 | **** | 97.50 |
| 2 | **瑞景****公司 | 80.55 |
| 3 | **吉晟****公司 | 77.11 |
六、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若芊 |
| 评审专家: | 庄文新、杨景榕、周永恒、杨荣钦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相关****协会《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55%计取,最终计费基数按中标金额。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由中标候选人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②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上述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 账号:429****8788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支行。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列上述条件,中标(成交)供应商不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追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4394.79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区群众东路99号元禧楼六楼
联系方式:李若芊、0591-****5751
2.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二层C211
联系方式:王林顺、152****8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林顺
电话:152****8559
****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