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采购2026年**市动物疫病监测试剂及耗材项目》,采购一批检测试剂、耗材用于2026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报价。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2026年**市动物疫病监测试剂及耗材项目
二、项目报价内容
动物疫病监测试剂及耗材一批
三、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预算为17.66万元。本次报价只作为第二次报价最高限价依据,不是确定供应商。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采购的检测试剂、耗材进行报价,并报出确定金额。
(二)每个单位只允许一个报价,多个报价无效。
(三)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项目整体价格。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各项税费、运输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四)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四、报价文件主要内容
(一)报价表;
(二)营业执照(需提供完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单位的开户信息;
(五)信用中国/信用**信用报告整套资料(报告时间在报价7个工作日内);
(六)信用承诺函;
(七)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签署文件必需提供);
(八)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九)其他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所有报价文件递交一式一份;每页必须盖公章,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代写
五、注意事项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三)异常低价审查说明:****委员会在现场拆封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过程中,出现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若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此处详见附件3:异常低价审查说明)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8月17日15时
七、递交地点和联系方式
递交地址:**市**区站北二路19号大院南栋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8-****672
附件:
1.采购2026年**市动物疫病监测试剂及耗材项目最高限价报价表
2.信用承诺函
3.异常低价审查说明
****
2026年8月12日
附件1
采购2026年**市动物疫病监测试剂及耗材
项目最高限价报价表
| 序号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 1 |
禽流感病毒通用型荧光PCR引物探针体系 |
1、用于咽喉/泄殖腔拭子、组织脏器样本、血清以及环境拭子中禽流感病毒核酸的检测; |
3 |
套 |
|||
| 2 |
禽流感病毒H5亚型荧光PCR引物探针体系 |
1、用于咽喉/泄殖腔拭子、组织脏器样本、血清以及环境拭子中禽流感病毒H5亚型核酸的检测; |
2 |
套 |
|||
| 3 |
禽流感病毒H7亚型荧光PCR引物探针体系 |
1、用于咽喉/泄殖腔拭子、组织脏器样本、血清以及环境拭子中禽流感病毒H7亚型核酸的检测; |
2 |
套 |
|||
| 4 |
非洲猪瘟荧光PCR引物探针体系 |
1、用于血液、血球粉、淋巴结、脾脏、扁桃体、唾液及环境样品(如饲槽、饮水嘴、墙壁)中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检测; |
3 |
套 |
|||
| 5 |
口蹄疫通用型荧光PCR引物探针体系 |
1、用于OP液、水疱液、水疱皮、血液、淋巴结、猪扁桃体等组织脏器样品中口蹄疫病毒核酸的检测; |
4 |
套 |
|||
| 6 |
口蹄疫病毒O型实时荧光RT-PCR引物探针体系 |
1、用于OP液、水疱液、水疱皮、血液、淋巴结、猪扁桃体等组织脏器样品中口蹄疫病毒O型核酸的检测; |
2 |
套 |
|||
| 7 |
口蹄疫病毒A型实时荧光RT-PCR引物探针体系 |
1、用于OP液、水疱液、水疱皮、血液、淋巴结、猪扁桃体等组织脏器样品中口蹄疫病毒A型核酸的检测; |
2 |
套 |
|||
| 8 |
小反刍兽疫荧光PCR引物探针体系 |
1、用于多种样本(如分泌物和排泄物、脏器、血清或血浆、组织渗出液等)中的小反刍兽疫病毒核酸的检测; |
2 |
套 |
|||
| 9 |
狂犬病荧光PCR引物探针体系 |
1、用于组织样品、唾液或脑脊髓液中狂犬病病毒核酸的检测; |
1 |
套 |
|||
| 10 |
口蹄疫病毒O型竞争ELISA抗体检测试剂 |
1、用于实验室搭建ELISA检测体系,检测猪牛羊血清中口蹄疫O型抗体; |
3 |
盒 |
|||
| 11 |
口蹄疫病毒A型竞争ELISA抗体检测试剂 |
1、用于实验室搭建ELISA检测体系,检测猪牛羊血清中口蹄疫A型抗体; |
2 |
盒 |
|||
| 12 |
小反刍兽疫病毒抗体单抗阻断ELISA检测试剂盒 |
1.作用与用途:用于检测绵羊、山羊血清中的小反刍兽疫病毒抗体 |
3 |
盒 |
|||
| 13 |
狂犬病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 |
1.作用与用途:用于检测犬血清中的狂犬病毒抗体 |
1 |
盒 |
|||
| 14 |
禽流感H5亚型(Re16株)血凝抑制抗原 |
1.作用与用途:用于HI试验检测禽流感病毒H5亚型(H5-Re16株)抗体 |
2 |
瓶 |
|||
| 15 |
禽流感H7亚型(Re6株)血凝抑制抗原 |
1.作用与用途:用于HI试验检测禽流感病毒H7亚型(H7-Re6株)抗体 |
2 |
瓶 |
|||
| 16 |
布鲁氏菌病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 |
1.作用与用途:用于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诊断布氏菌病 |
4 |
瓶 |
|||
| 17 |
1%鸡红细胞悬液 |
1.红细胞为SPF鸡红细胞,保存液为阿氏液 |
8 |
瓶 |
|||
| 18 |
2ml病毒采样管 |
1.产品性能:保存液澄清透明、管体不易破损、质量稳定 |
10 |
盒 |
|||
| 19 |
5ml病毒采样管 |
1.产品性能:保存液澄清透明、管体不易破损、质量稳定 |
10 |
盒 |
|||
| 20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
1.本产品由口罩体、鼻夹和口罩带组成,口罩体用无纺布制成,为三层结构,口罩体的内外层为无纺布,中间层过滤材料为熔喷布。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口罩带由弹性材料制成。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 |
1000 |
只 |
|||
| 21 |
一次性医用橡胶外科手套(S码、无粉) |
1.以天然橡胶胶乳为原材料制造,经环氧乙烷灭菌 |
2 |
箱 |
|||
| 22 |
一次性医用橡胶外科手套(M码、无粉) |
1.以天然橡胶胶乳为原材料制造,经环氧乙烷灭菌 |
2 |
箱 |
|||
| 23 |
一次性医用橡胶外科手套(L码、无粉) |
1.以天然橡胶胶乳为原材料制造,经环氧乙烷灭菌 |
2 |
箱 |
|||
| 24 |
丁腈手套S码 |
1.无粉、麻面,材质:丁腈,顺滑易佩戴,左右手通用 |
10 |
盒 |
|||
| 25 |
丁腈手套M码 |
1.无粉、麻面,材质:丁腈,顺滑易佩戴,左右手通用 |
10 |
盒 |
|||
| 26 |
丁腈手套L码 |
1.无粉、麻面,材质:丁腈,顺滑易佩戴,左右手通用 |
10 |
盒 |
|||
| 27 |
0.2mlPCR薄壁八联管 |
1.透明PCR八联管 |
10 |
盒 |
|||
| 28 |
2ml离心管 |
1.生物级聚丙烯原料,不含任何重金属、金属离子 |
10 |
盒 |
|||
| 29 |
10微升通用枪头(带滤芯) |
1.适用于10uL量程的eppendorf移液器 |
8 |
包 |
|||
| 30 |
200微升通用枪头(带滤芯) |
1.适用于200uL量程的eppendorf移液器 |
8 |
包 |
|||
| 31 |
1000微升通用枪头(带滤芯) |
1.适用于1000uL量程的eppendorf移液器 |
5 |
包 |
|||
| 32 |
12道30-300微升移液枪 |
1.无需拆卸即可整支高温高压灭菌,同时可整支紫外消毒 |
2 |
支 |
|||
| 33 |
8道10-100微升移液枪 |
1.无需拆卸即可整支高温高压灭菌,同时可整支紫外消毒 |
3 |
支 |
|||
| 34 |
8道1-10微升移液枪 |
1.无需拆卸即可整支高温高压灭菌,同时可整支紫外消毒 |
1 |
支 |
|||
| 备注 |
1.以上带“★”项为实质性要求,若投标人对于“★”项响应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保证检测质量和采购秩序,必要时需要供应商提供试剂样品进行比对试验和补充材料用于专家评审。 |
||||||
| 总 价 |
|||||||
附件2
信用承诺函
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
异常低价审查说明
根据财政部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本项目将对投标人(供应商)的异常低价情况进行审查。
(一)如投标人(供应商)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