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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的请示》(宾发改报〔2020〕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县露圩、甘棠镇、石塘片区交通结构,提升和完善片区路网,助力乡村****域经济发展,满足沿线群众交通出行需求,实现**至**高速公路甘棠互通与片区路网的互联互通。同意建设**县露圩经泉南高速甘棠互通至石塘公路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拟建设地点:**市**县露圩镇、甘棠镇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实施**县露圩经泉南高速甘棠互通至石塘公路项目,位于**市**县境内,其余**县露圩街,途径大宋村、周黎村、甘棠镇、南桥村、**村,终于X487甘棠镇与**石塘镇交界处,全长约19.11公里(其中主线17.48公里,甘棠支线1.63公里),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893.13万元,由以县财政自筹为主,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
七、重点论证线路涉及与湘桂铁路交叉工程和山区路段线路走向方案,主动与铁路部门沟通对接,形成合理、经济的线路方案。
八、线路方案经行业部门审查后,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控制项目投资。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等前期工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