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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县**镇HP-06-5用地实施层面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范围
HP-06-5用地位于**镇东部,北至T732#路,****集团、****公司、西侧为驾考用地,面积约3.70公顷(55.50亩),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主要内容
HP-06-5用地共涉及3种用地类型。其中机关团体用地2.96公顷、公园绿地0.37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37公顷;主要控制指标: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公园绿地绿地率>65%。
三、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1日至9月12日
四、公示形式
****政府网
五、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编制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本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草案,我镇将在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建议后,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联系电话:0931-****494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县**镇**大道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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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