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知雨廊桥防洪墙工程项目
废标公告
中大****公司受****的委托,就**县知雨廊桥防洪墙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知雨廊桥防洪墙工程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磋-2026-46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金额:****933.37元;最高限价:****933.37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7月28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08月11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任惊亚,马徵,朱园慧(业主代表)
四、项目废标原因
****财政厅豫财购【2021】6 号文件及磋商文件总则1.8.1 第(五)项及1.8.2 第(五)项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雷同性分析,发现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存在错误雷同三处以上,其投标文件无效。故******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因系统雷同分析中,技术方案雷同三处以上,风险级别较高,根据规定否决这四家供应商磋商资格。剩余有效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联系地址:**省**县**街58号
联系人:胡晓良
联系电话:0370-****272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中大****公司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宾馆北1号楼9层A901
联系人:孙燕萍
联系电话:192****0443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619
地 址:**市**县康复路中段
中大****公司
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