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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县**乡发瑞那发高速路出口至东社黄牛洞防洪排涝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政报〔2026〕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水利保障根基,进一步加强**乡石山区域排洪体系建设,改善片区农业生产条件。同意**县**乡发瑞那发高速路出口至东社黄牛洞防洪排涝以工代赈项目建设(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乡江洲村、发瑞村境内。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
**防洪沟9556米,配套建设下河台阶20座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估算总投资7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9.75万元(劳务报酬270.45万元、占中央资金40.3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资金669.7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6.25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有《**县**乡发瑞那发高速路出口至东社黄牛洞防洪排涝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县**乡发瑞那发高速路出口至东社黄牛洞防洪排涝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县**乡发瑞那发高速路出口至东社黄牛洞防洪排涝以工代赈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等。因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
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大化****改革局
2026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